| 导读 >> A6[2007-07-27] |
| 两家庭21年前错抱婴儿 | |||
●错位亲情引发现实难题 ●分别向医院索赔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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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女士和向男在一起。《北京晨报》供图 21年前的6月,家住北京通州西集镇上坡村的王江夫妇喜得一对双胞胎男孩。当欢欢喜喜地抱着孩子回家时,他们并不知道,其中一个双胞胎儿子被医院错抱给了同城的饶女士,他们抱回的是饶女士的儿子。直到今年3月,真相才得以大白。两个家庭日前正式向通州法院递交起诉状,两家各自向通州妇幼保健院提出40万元的赔偿金额。 双胞胎越长越不像 家住通州西集镇上坡村的王江夫妇有着一对令人羡慕的双胞胎儿子。他们今年21岁。在做亲子鉴定之前,夫妇俩对于两个儿子的差异一直熟视无睹:老大身高184厘米,遗传了父母的高大健壮,老二却不到170厘米;从性格上来看,老大内向,老二爱说爱笑。“街坊四邻和亲戚们经常开玩笑,说两个双胞胎一点都不像,是不是抱错了?” 同样在通州城里,独自抚养儿子的饶女士也从来没有怀疑过,儿子向男为何长得既不像她也不像已过世多年的丈夫。 21年前,1986年的6月19日,饶女士在通州妇幼保健院剖腹产下儿子。4天后,王江的妻子潘女士在同一家医院剖腹产下一对双胞胎。从出院那刻起,医院的错抱孩子造成了他们21年的骨肉分离。 从去年底,王江夫妇不断地听村里人说,他们在县城里看到了一个长得很像老大的男孩。今年3月25日,夫妇俩带着老二去做了亲子鉴定。鉴定结果显示,老二王义武跟夫妻俩无血缘关系。潘女士当时就瘫倒在地。 见面就知当年抱错了 王江夫妇来到通州妇幼保健院,寄希望院方能帮他们找到亲生儿子,但医院说过去了这么多年,当时的医生护士都离开了,没法再找了。一向不爱说话的老大告诉父母,在他高三毕业那年暑假,他曾经在同班女同学的介绍下,见过一个跟自己长得很像的人,名字叫向男。 今年5月2日,王江夫妻在王义文的这位女同学的帮助下,终于见到了失散21年的亲生儿子向男。潘女士一见到向男,就认定了对方是自己的儿子。 起初,饶女士并不情愿让儿子去做鉴定,但想到未曾谋面的亲生儿子,她动心了。 5月10日,王江夫妇、王义武、饶女士、向男来到医院,分别做亲子鉴定。乍一见到老二,饶女士就说不用做了。“那孩子长得像我,白净。一摸他的小手,那骨关节跟他爸一样。” 5月21日,经鉴定,向男确实就是被错抱给饶女士的王家双胞胎,老二王义武正是饶女士的亲骨肉。 分别向医院索赔40万元 7月25日,王家4口人和饶女士及向男正式向通州法院递交起诉状,两家人各自提出40万元的赔偿金额。王江夫妇俩说,医院赔多少钱无所谓。即便打官司让他们倒贴钱,他们也认了。“我们就要医院当面赔礼道歉!”王江夫妇说。通州妇幼保健院医务科的张科长表示,21年来医院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当年抱错孩子的当事人也早已经退休,“我们会积极应诉,判决下来后,我们也会积极赔偿的”。 养了21年的儿子竟然不是亲生的,王江夫妻俩如鲠在喉。这几个月来,他们寝食难安。小儿子知道自己的身世后,虽然明确表示不愿意回到亲生母亲身边,但跟他们的关系也不像原来那么随便了,大家心里似乎都有些尴尬。而周围的舆论压力也给老二带来心理压力。同样,饶女士的心里也久久不能平静。 错位的亲情不仅带来的是情感上的困惑,而现实的很多问题也困扰着这两个家庭。找回的孩子日后该姓什么、他的继承权和赡养义务到底是怎样的?两家对此十分迷惑。 据《北京晨报》《深圳晚报》 律师视角 孩子对两方父母都有赡养义务 北京庞标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庞标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两家起诉通州妇幼保健院,只能索赔精神损失赔偿,而这个案件的难点之一在于很难确定精神损失的赔偿数额。根据法律,精神损失赔偿数额可以根据两家的实际损失也就是孩子的抚养费用酌情减少来确定,但是,由于两家一个在城市,一个在农村,并且对于孩子的实际抚养费用难以精确计算,因此,究竟精神损失赔偿和物质损失的比例应该是多少,法律并没有非常明确的规定,我国有些省份在实际情况中所适用的比例为精神损失赔偿一般为物质损失的50%,这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此外,他表示,向男不但对养母有赡养义务,对自己的亲生父母一样有赡养义务,也有继承权,而老二也一样,他不但对王氏夫妇有赡养义务和继承权,对于饶女士一样有赡养义务和继承权。 庞标律师认为,错抱婴儿的事情的明显过错在医院的管理问题。两个孩子都21岁了,他们完全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来决定自己的归属,如果孩子们愿意再互换回来,那么双方家长可以作一个变更,彻底解决两个孩子的归属问题,但是这将牵涉到孩子今后就业、户口、姓名等各方面的问题。 据《广州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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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黄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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